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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际银行发行14.5亿港元资本补充证券,息票率7.5%

作者:贾可凡 2022-11-25 09:08

久期财经讯,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imited,简称“澳门国际银行”)发行Reg S、PNC5、以港元计价的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证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无评级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类型:固定利率、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证券

发行规则:Reg S

规模:14.5亿港元

期限:PNC5

初始指导价:7.50%区域

息票率:7.50%

收益率:7.50%

发行价格:100

顺序:根据澳门特区破产法和其他适用法律,劣后于发行人的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二级资本工具的持有人以及优先于该债券的任何次级债务持有人(包括2027年次级资本票据和2028年次级资本债券的持有人)的债权;优先于所有类别股本持有人的债权;并与与债券享有同等权益的任何其他额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人的债权享有同等权益;与发行人的同等偿还顺序的义务享有同等权益,并优先于发行人的次级义务。上述债权排序适用于发行人当前或未来发行或担保的所有债务,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这些债务排序或表示为优先于债券、次于债券或与债券同等(视情况而定)。

分配:固定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实际/365天(固定),未调整),可取消分配(由发行人自行决定或发生强制取消分配事件)和取决于若干分配支付条件

分配利率重置:在第五年以及此后的每五年重置为新的固定分配利率,每五年分配利率等于prevailing 5-year U.S. Treasury rate加上固定利差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如果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并持续发生,发行人应在提供不可持续经营触发通知后,不可撤销地(无需债券持有人同意)减少届时本金金额,并取消任何应计但未付分配,每笔债券(在每种情况下全部或部分)的金额等于每笔债券的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减记金额。“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以下较早者:(i) 澳门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澳门金管局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记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ii)澳门金管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政府机构或其他有权作出决定的相关监管机构已作出决定,需要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iii)当地政府已确定,如果没有进行减记,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或(iv)当地政府已确定,如果没有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支持,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赎回选择:发行人可选择在发行日期后的第五年或之后的任何分配支付日赎回全部(非部分)债券,赎回金额为本金金额,以及支付任何应计未付分配,取决于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整。

出于监管原因进行赎回:如果在发行日期当天或之后,资本法规或根据资本法规制定的法规发生变化,导致债券(已符合资格)不再具有发行人补充资本工具(或同等或任何后续类型的监管资本工具)的资格(“监管变更事件”),发行人可选择在任何时候赎回全部(非部分)债券,支付其本金金额以及任何应计未付分配,取决于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整。

监管原因变更:监管变更事件发生后,发行人可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要求,随时变更债券条款,使其保持或(视情况而定)成为合规额外一级资本工具。

赎回条件:在需要获得澳门金管局的事先书面同意且需要满足银保监会赎回条件的情况下,仅在银保监会确认赎回的基础上发行人可赎回债券。

债券资本处理:据银保监会的要求,根据资本条例和母行额外一级资本要求规定,债券将符合发行人补充资本的资格。

交割日:2022年11月29日

资金用途: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批准,补充发行人的补充资本

其他条款:澳门交易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港元/10000港元;英国法,次级条款应受澳门特区法律管辖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澳门国际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工银澳门

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兴证国际、中金公司、海通国际、天风国际

支付代理:中国银行澳门分行

清算系统: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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