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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展投资就2022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通知

作者:卢洁霓 | 查看PDF原文 2022-01-14 17:59

久期财经讯,1月14日,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发展投资”)就2022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通知。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各投标人:

以下内容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次通知的内容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次通知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1: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作为中国银行总行的分公司,并非子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目前无法提供“隶属于总机构的股权结构图(加盖公章)”,可否免除提供此份证明材料

答: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2: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投标人审计报告页数较多,请问正、副本是否均要各自单独附上完整的审计报告

答:不须提供整本审计报告,须提供的材料是整本审计报告中最前面的有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3:

1. 我们作为国有银行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拥有独立资质与独立运营的情况下,可否以总机构身份参与投标?

2. 参与开标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必须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如是,可否进一步说明具体文件要求。

3. 境外企业难以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是否可减免?

4. 拟以过往境外债通知入团信息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作为得到批复时长的证明材料,妥否?

答:

1.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2.删除开标现场核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

3.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4.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4: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涉及审批层级较多,超过常规保证金缴纳规模,可否予以适当缩减

答: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5万元。

问题5:

问题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条款3.2.1(2)(B)关于“承销能力”的评估,是否严格按照附表1列明的筛选标准?

问题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条款3.2.1(2)(C)关于“审批沟通方案”的评估,对于部分协助企业在招标之前取得发改委备案的情况,是否可纳入本项考核?

答:

1、严格按照附表1列明的筛选标准排名。

2、此处填报的预计天数为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预计天数,由投标人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预计。

问题6: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1、能否以总行名义投标,分行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2、若以总行名义投标,是否总行可以不用派人参加开标会而默认开标结果,分行仅现场递交标书即可;3、是否只有在1月29日当日9点将标书带至现场,能否提前递交标书;4、开标日的具体时间;5、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否使用投标人总行模板;6、在招标文件“3.4.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第6条中,若因故未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可否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会核对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证明文件和该账户转出的保证金即可,而不作废标处理

答:

1、可以。

2、投标人若不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09:00至09:30,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

4、开标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09:30。

5、须使用招标文件给定的统一模板。

6、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7:1. 我们作为国有银行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拥有独立资质与独立运营的情况下,可否以总机构身份参与投标?

2. 参与开标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必须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如是,可否进一步说明具体文件要求。

3. 境外企业难以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是否可减免?

4. 拟以过往境外债通知入团信息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作为得到批复时长的证明材料,妥否?

答:

1.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2.删除开标现场核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

3.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4.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8:境外债的投标人均为境外机构,如果采用转账或电汇,招标代理是否可以收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呢?能否由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代付呢?

答: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9:我单位位于香港特区,受境外外汇管制,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便,是否可以委托境内相关公司代为交纳投保保证金?

答: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10:

1,就投标人从自己境外账户直接汇投标保证金的事宜,招标代理公司在退保证金到境外的时候,绝大多数都会会遇到外管限制,无法汇出退给投标人,通常境外债招标做法是境外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来支付,这样避免外管限制,时间也来得及。请问是否接受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呢?如果一定要求我司从境外支付,我司合规要求招标代理在退投标保证金时退到我司境内其它子公司账户,且发票抬头要为我司,不然无法参加投标,请问招标代理公司能否做到呢?

2,我司支付境内投标保证金有金额限制,无法超过人民币5万元,能否请公司降低保证金金额呢?

答:

1、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2、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11:

1,境外债的投标人均为境外机构,如果采用转账或电汇,招标代理是否可以收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呢?能否由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代付呢?

2,境外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没有基本户这个概念,也无法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如果一定要投标人从境外汇入,是否从任何账户汇出来就可?是否还需提供账户资料?

3,文件中提到交易服务费及相关文件,请问交易服务费是按照文件中哪一类交易的标准来收取呢?

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修改招标文件,是否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呢?

答:1、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2、此处有修改,详见补遗。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8]54号)文件的要求收取,费率为千分之一。

4、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问题12:公司各位领导好,鉴于提高投标人积极性,是否可以将投标保证金取消?谢谢!

答:不取消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5万元。

问题13:老师你好,因为本次招标属于境外债招标,投标保证金汇款不像国内支付那边便利,同时金额也较高,然后汇进来以后,后期如果不中退回的时候,国内对外汇款也面临巨大的政策障碍和手续费支付等问题,建议取消保证金的限制

答:不取消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5万元。

问题14:您好,我司有意参与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招标项目,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高达30万人民币,根据公司政策是无法缴纳如此金额的保证金,为保证本次企业发行债券的服务质量,现特申请是否可以将保证金金额降至3万人民币左右。非常感谢

答: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5万元。

问题1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是30万元,在投资级境外债招标中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很少,金额也一般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是否可以投标保证金减少一些呢?我们机构境外债投标保证金只能交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谢谢!

答: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5万元。

问题16:就投标人从自己境外账户直接汇投标保证金的事宜,招标代理公司在退保证金到境外的时候,绝大多数都会会遇到外管限制,无法汇出退给投标人,通常境外债招标做法是境外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来支付,这样避免外管限制,时间也来得及。请问是否接受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

答: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5万元。

问题17:

1,境外债的投标人均为境外机构,如果采用转账或电汇,招标代理是否可以收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呢?能否由投标人委托境内公司代付呢?

2,境外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没有基本户这个概念,也无法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如果一定要投标人从境外汇入,是否从任何账户汇出来就可?是否还需提供账户资料?

3,文件中提到交易服务费及相关文件,请问交易服务费是按照文件中哪一类交易的标准来收取呢?

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修改招标文件,是否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呢?

答: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有修改,详见补遗。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有修改,详见补遗。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8]54号)文件的要求收取,费率为千分之一。

4、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1.资格要求”中的“(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合法运作的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格的专业机构。若为总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债券承销业务牌照。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金融管理局或证监会颁发的债券承销业务牌照;隶属于总机构的股权结构图(加盖总机构公章)、总机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总机构公章)”修改为“(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合法运作的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格的专业机构,具有有效的债券承销业务牌照。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债券承销业务牌照。”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3.财务要求”中的“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为境外机构的可提供总机构的审计报告。”

招标文件第四章(六)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中“1、投标人公布的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审计报告)”修改为“投标人公布的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为境外机构的可提供总机构的审计报告。”

3、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报价方式第2点的投标费用应包含的内容增加“债券绿色认证费(如有)”。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项由以下内容完全替代: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整(人民币)

3. 电子投标保函

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重发展境外债 。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整(人民币)

3.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若在中国境外的,可委托其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有直接股权关系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三种方式均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授权缴款委托书。授权缴款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须说明股权关系,明确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为总行投标的,可以由分行缴纳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授权缴款委托书。

5、招标文件第二章5.2开标程序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中增加“展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并记录在“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中,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与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6、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中的核验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1(2)(C)服务能力中的“3)团队中成功发行AAA国有企业境外债券案例自取得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的自然日天数,天数最短的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修改为“3)团队中成功发行AAA国有企业境外债券案例自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的自然日天数,天数最短的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自评表中的“团队中成功发行AAA国有企业境外债券案例自取得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的自然日天数为 天”修改为“团队中成功发行AAA国有企业境外债券案例自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的自然日天数为 天。”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中的“团队中成功发行AAA国有企业境外债券案例自取得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的自然日天数证明材料,比如中标通知书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证明等。”修改为“团队中成功发行AAA国有企业境外债券案例自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的自然日天数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批复等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第四章(四)项目组成团队组成表的下方备注里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如A为AAA国有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经验人,就须提供A有此经验的佐证材料。以此类推。

招标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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