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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教国际控股(01765.HK):倘公司最终清盘,呈请当日起任何产权处置等行为均属无效

作者:林妍 | 查看PDF原文 2024-04-03 09:20

久期财经讯,3月28日,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希教国际控股”,01765.HK)发布公告,兹涉及于2026年到期的350,000,000美元零息有担保可转换债券(HOPEDU 0 03/02/26)。本公司注意到,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呈请人」)于2024年3月2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递交清盘呈请(「呈请」),以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的条文对本公司进行清盘。于呈请中,呈请人就相关债券项下合共324,706,096.59美元的未偿还金额提出申索(包括于法定要求偿债书日期相关债券的未偿还本金324,679,040美元及应计利息27,056.59美元)。呈请定于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高等法院聆讯。

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倘本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于清盘开始日期(即于提出呈请当日,2024年3月27日)(「起始日」)后就本公司财产(包括依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本公司股份(「股份」)的任何转让或本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均属无效。

本公司现正就呈请的适当行动过程寻求法律意见,并将探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保障本公司及其他持份者的权益。于本公告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呈请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管运并无重大影响,且本公司及其学校的营运维持正常。本公司将就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知会其股东及投资者,并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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