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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

方圆地产:有关子公司诉讼、仲裁及未能偿还债务事项公告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4-04-08 15:55

久期财经讯,4月8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发布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一、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惠州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盛公司”或“发行人子公司”)与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就案涉项目共有三宗未结诉讼,本案(即竣备案)执行内容为“辉盛公司向中建四支付1300万元”;另行披露的(2022)粤13民初465号(即“结算案”)仍在一审过程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第三宗为(2022)粤13民初5号(即“工期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中建四向辉盛公司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81,304,233.43元”,该案目前正在二审。综上,辉盛公司与中建四就案涉项目总承包合同存在结算争议,目前尚未取得最终生效判决,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二、发行人子公司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影响,发行人下属公司珠海市方圆明臻房地产有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目前公司正与上述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解决方案。截止本公告日,发行人下属公司珠海市方圆明臻房地产有限公司近期未能清偿到期有息债务(银行贷款)本金为0.19亿元,利息为0.002亿元,合计0.192亿元,发行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债务逾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多种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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