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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SZ):重整草案已基本形成,持续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

作者:黄嘉茵 | 查看PDF原文 2024-05-06 09:25

久期财经讯,5月4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针对2023年度业绩情况、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保交楼情况、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重整事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回复。

在近一年的重整申请准备阶段,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其中包括:

持续与潜在战投开展深入沟通。自2023年6月30日与中国长城资产旗下全资子公司长城国富置业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全面系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公司在推进重整过程中,陆续有多家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产业投资人向公司表达了参与重整意向,相关各方正在积极的接触过程中。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将依法依规启动战略投资者的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如果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持续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截至4月20日,公司全国范围内累计交付3608万方,23.83万套。其中,重庆范围内累计交付594万方,4.05万套。

金科重整方案(草案)已基本形成。金科专班联动法院,先后带队金科股份、中介机构、金融债权人及战略投资人等相关方召开近20次咨询会议,协调各方为金科重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金科基于审计评估数据,在中介机构的支持下,已拟订并完善了重整方案(草案),方案整体思路为“两家平台公司优先重整、各项目公司正常经营一批、协议重组一批、司法重整一批、剥离处置一批”。

金科股份当前被裁定受理的申请是“重整”而非“清算”,这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破产重整”的重点在“重整”两个字,而不是“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已经或者可能出现债务危机,但同时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对其债权债务进行重新调整、资产进行重组或者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为企业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以避免企业破产、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重整制度被认为是预防企业破产最为积极、有效的法律制度。相较于破产清算,重整制度更能保障债权人利益,能够使企业在主体资格存续的情况下化解债务危机。

同时,为了推进重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已经进行了全面的重整价值、重整可行性分析,并在与潜在战略投资者和相关各方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制了重整计划草案,同时也制定了清晰的金科系企业重整方案,致力于在司法重整程序下实现整体风险的化解工作。进行重整,首先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彻底解决企业债务危机;其次也能保留住主营业务,恢复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第三,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力保障债权人利益。

股价波动

金科管理层表示前股价连续跌停的原因主要是,金科重整受理后被*ST,导致部分持有金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按照规则的要求必须进行股票投资组合调整,强制性卖出股票,形成一定的抛售压力;同时,公司被实施*ST之后,被调整出融资融券标的,部分融资账户持有股票存在卖出压力。部分投资者误将“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进行混淆,在股价连续下跌的情况下,形成恐慌心态。

根据交易规则,“*ST”公司的股票卖出不受数量限制,但是买入却限制每一证券账户当日净买入不超过50万股,造成卖出和买入的分布不均衡,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交易拥堵的情况。其实这部分强制卖出的股票逐步出清后,买卖之间短时间内的不均衡很快就能得到有效修复,因此,我们预计后续交易将逐步恢复均衡。

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相关各方均高度重视二级市场波动,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二级市场,努力维护上市公司主体地位,其中包括:

及时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以及与公司潜在投资者进行沟通。公司表示,将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此前已经披露增持计划,公司实控人表示,将会想尽办法筹措资金,竭尽全力推进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全力确保上市公司主体地位;竭尽全力支持金科司法重整和战投引进,坚信金科司法重整最终必定取得成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专业投资机构说明公司重整逻辑、重整价值和重整路径,为公司引进更多中长期投资者,共同维护上市公司主体地位。

融资白名单

自今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出台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来,我司积极申报、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目前,公司在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3个项目入围白名单,其中6个项目已取得放款2.52亿元,同时部分项目已取得银行贷款批复或正在审批中,有效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有利于保障公司完成保交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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