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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置业(02868.HK)拟被首创集团溢价约62.79%吸收合并 7月12日复牌

作者:港股公告速递 | 查看PDF原文 2021-07-09 21:57

首创置业(02868)及要约人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1年7月9日,要约人及该公司订立合并协议,要约人及该公司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包括前提条件及条件)实施合并。合并后,该公司将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适用中国法律被要约人吸收合并。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恢复H股在联交所买卖。

根据合并协议,待前提条件及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要约人将支付的注销价金额如下:向H股股东以现金支付每股H股2.80港元;向非H股外资股股东(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即中国物产和亿华,分别被推定为要约人的一致行动方)以现金支付每股非H股外资股人民币2.334080元(按汇率计算,相当于每股H股的注销价);及向内资股股东(即首创集团,为要约人的母公司)支付每股内资股人民币2.334080元。每股H股注销价较于最后交易日于联交所收市价每股H股1.72港元溢价约62.79%。

要约人须以现金支付以注销H股股东持有的H股及非H股外资股股东持有的非H股外资股的注销价总金额为约42.87亿港元及人民币8.36亿元。

于合并完成后,要约人将承接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约以及一切其他权利及义务,而该公司最终将在完成适用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后注销登记。

支付注销H股及非H股外资股的总对价将以内部资源支付。要约人的同集团附属公司首创华星已向要约人承诺代表要约人支付注销H股的总对价。

于前提条件及所有生效条件达成后,该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申请自愿撤销H股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据悉,要约人为由首创集团(首创集团由北京市政府直接监管)全资拥有。要约人为首创集团为合并的目的新设的公司。要约人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销售及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以及物业及旅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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