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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00416.HK)延迟刊发2023年度业绩

作者:港股公告速递 2024-03-29 00:51

锦州银行(00416)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及第13.46(2)(a)条,该行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及于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由于延迟刊发2023年度业绩,预期可能会延迟刊发2023年度报告。延迟刊发2023年度业绩将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1)条。可能延迟刊发2023年度报告一旦落实,将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6(2)(a)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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