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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华发投控发布选聘境外债券发行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发行方/承销商境外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

作者:黄嘉茵 2024-04-30 11:44

久期财经讯,4月29日,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华发投控”)发布选聘境外债券发行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发行方境外律师事务所、承销商境外律师事务所的采购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境外债券发行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采购公告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招标事项:

一、 项目编号:[]

二、 采购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启动发行不超过3.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选聘发行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

五、采购预算:以公开招标中标价格为准

六、保证金金额:

七、项目简介: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珠海市国有龙头企业--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业务发展的核心管理及投融资平台。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启动发行不超过3.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项目,其中首笔为人民币永续债,拟于2024年第二季发行,前3年不可赎回;如发行高级境外债,年期不超过5年。现拟选聘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进行债券发行承销及账簿管理工作。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具备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承销商或账簿管理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声誉,团队具有较佳的境外美元债券承销业绩;

3、具有素质优良的境外美元债券项目专业化服务队伍;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评分标准:技术商务评分:80分;经济价格评分:20分;具体评分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公告起止日: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3日

领取标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7:30前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前

注:各投标单位需于2024年5月24日8:30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书。纸质投标书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时要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封口处要盖公司印章,封面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的名称。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数字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纸质版投标书请寄送至下列联系地址,电子版投标书请以电邮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十、招标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36楼3605室

联系人: 钱梦吟 电 话: (852)34655315

邮箱:capmkt@huafagroup.com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境外债券发行方境外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招标事项:

一、 项目编号:[]

二、 采购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启动发行不超过3.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选聘发行方境外律师事务所

五、采购预算:以公开招标中标价格为准

六、保证金金额:

七、项目简介: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珠海市国有龙头企业--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业务发展的核心管理及投融资平台。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启动发行不超过3.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项目,其中首笔为人民币永续债,拟于2024年第二季发行,前3年不可赎回;如发行高级境外债,年期不超过5年。现拟选聘发行方境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出具法律专业意见。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拟投标发行方境外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需于中国香港注册,且需具备对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的资质;

2、应该需具备由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和营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自领取营业许可证/执业许可之日起已正常执业3年以上,指定的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优秀的业务水平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关系。

4、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以来律师事务所没有受到过行业协会、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处分记录;

评分标准:技术商务评分:55分;经济价格评分:45分;具体评分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公告起止日: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3日

领取标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7:30前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前

注:各投标单位需于2024年5月24日8:30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书。纸质投标书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时要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封口处要盖公司印章,封面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的名称。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数字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纸质版投标书请寄送至下列联系地址,电子版投标书请以电邮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十、招标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36楼3605室

联系人: 钱梦吟 电 话: (852)34655315

邮箱:capmkt@huafagroup.com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境外债券承销商境外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招标事项:

一、 项目编号:[]

二、 采购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为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启动发行不超过3.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选聘承销商境外律师事务所

五、采购预算:以公开招标中标价格为准

六、保证金金额:

七、项目简介: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珠海市国有龙头企业--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业务发展的核心管理及投融资平台。不超过3.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项目,其中首笔为人民币永续债,拟于2024年第二季发行,前3年不可赎回;如发行高级境外债,年期不超过5年。现拟选聘承销商境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出具法律专业意见。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拟投标承销商境外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需于中国香港注册,且需具备对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的资质;

2、应该需具备由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和营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自领取营业许可证/执业许可之日起已正常执业3年以上,指定的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优秀的业务水平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关系。

4、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以来律师事务所没有受到过行业协会、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处分记录;

评分标准:技术商务评分:55分;经济价格评分:45分;具体评分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公告起止日: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3日

领取标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7:30前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8:30前

注:各投标单位需于2024年5月24日8:30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书。纸质投标书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时要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封口处要盖公司印章,封面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的名称。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数字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纸质版投标书请寄送至下列联系地址,电子版投标书请以电邮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十、招标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36楼3605室

联系人: 钱梦吟 电 话: (852)34655315

邮箱:capmkt@huafagroup.com

香港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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